长春市报废车回收流程:一、报废汽车咨询
车主电话咨询报废汽车办理相关细节,并准备好相关报废汽车手续。
二、免费上门拖车
准备好手续后由长春市汽车报废回收中心免费上门拖车,将报废车辆拖回厂内。
三、报废汽车入厂
入厂后的报废汽车进行初步毁型及拓印车架号,并审核车辆相关手续。
四、审核车辆手续
将报废车辆手续进行审核,确认车辆不存在异常状态,并将毁型照片与拓印的车架号提交到车管所。
五、车管所审核后注销
车管所民警查验车架号与车辆毁型照片,确定没有任何问题后将车辆信息从车管所系统注销。
六、解体厂出具回收证明
在车辆注销后长春市汽车报废回收中心将车辆彻底拆解并为车主出具商务委员会盖章与汽车报废回收中心盖章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七、车管所出具注销证明
车管所在将车辆注销后为车主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车主可凭《机动车注销证明书》退取车辆保险。
附:长春汽车报废回收时需要准备的手续
个人报废汽车准备手续如下: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2.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公司报废汽车准备手续如下: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废汽车委托书两份加盖公章。
注:事故车需要提供事故证明,火烧车需要提供火烧证明。